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第1509704号“优盘”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商评委”)送达的《关于第 1509704 号“优盘”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
评字[2015]第 0000058713 号),裁定公司第 1509704 号“优盘”商标予以维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争议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李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贸大学汇文公寓
被申请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2 日收到商评委送达的《商标争议答辩通知书》,申请人李
北向商评委提出请求,请求撤销公司注册的第 1509704 号“优盘”商标并由公司承
担申请撤销的费用。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司已在历次定期报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章节中予以披露。
二、争议事项的裁决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收到商评委送达的《关于第 1509704 号“优盘”商标无
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5]第 000005871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评委裁定公司第 1509704 号“优盘”商标
予以维持。
三、本次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尚可在法定期间内就本次裁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针对第
1509704号“优盘”商标的最后裁决结果尚不确定,因此本次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商评委出具的《关于第1509704号“优盘”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
[2015]第000005871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