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 安泰 编号:临 2015—058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安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宏安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
其向奥合银行申请延期的 7,000 万美元授信项下未偿债务的 75%以及其向招行太原分行申请
的 5,000 万元融资业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6,527.44 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介绍
1、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科技”)向奥地利奥
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合银行”)申请为期四年的 7,000 万美
元授信提供部分担保,担保金额为上述贷款总额的 75%,担保方式为公司用持有
的宏安科技 75%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宏安科技已归还奥合银行贷款本金 2,500 万美元,鉴于此笔授信
即将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奥合银行同意为宏安科技此笔授信项下的未偿债务
办理延期,延长期限至修订协议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公司拟为宏安科技此笔授
信业务继续提供担保。
2、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宏安科技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抵押担保,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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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鉴于公司与招行太原分行合作的融资业
务发生变化,宏安科技向该行申请的上述 5,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将变更为
5,000 万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新还旧、贷款重组以及该行可支持的其他
业务品种等)。公司拟为宏安科技此笔融资业务继续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宏安科技向奥合银行申请延期的7,000 万美元授信项下的未偿债务提供部
分担保,担保金额为上述未偿债务总额的 75%,担保方式为公司持有的宏安科技
75%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修订协议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
同意公司为宏安科技向招行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融资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借新还旧、贷款重组以及该行可支持的其他业务品种等)提供担保,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武辉
(4)注册资本:4,000 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
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宏安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5%的股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7,769.96 万元,净资产 36,073.27 万元,2014 年实现营
业收入 114,295.31 万元,净利润-16,409.77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
公司总资产 205,833.42 万元,净资产 32,334.82 万元,2015 年 1-6 月实现营业
收入 33,727.44 万元,净利润-3,783.79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其生产
经营的正常运作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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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6,021.57 万元,
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9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26,527.44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8%。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宏安科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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