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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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5-04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5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全部担保余额为 6.47 亿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银座”),为保证其

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办理授信总额 5000 万元、期限为

一年的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为 5%。本公司拟为滨州银座该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

准了公司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前,子公司实际申请担保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详见 2015 年 3 月

28 日、6 月 3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

案》,同意为滨州银座上述 5000 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其提供

担保的金额在股东大会的批准额度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滨州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郑良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滨州市黄河四路 539 号

注册资本:13460 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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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食盐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乳制品(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零售;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零售;冷热饮品

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保健食品销售;日用百货、洗涤化妆

品、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

易制毒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首饰零售)、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

革制品的销售;服装、鞋、家具、家电的维修;柜台出租、房屋出租;手机销售。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滨州银座总资产为 60,875.81 万元,净资产为 33,666.5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70%。

三、董事会意见

滨州银座为本公司子公司,在滨州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

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青

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农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中国银行青岛市李沧区支行申请的

不超过 9 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

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发生余额为 6.07 亿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公司为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济南

市天桥区顺河街三角地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在招商银行洪楼支行申请的

2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 2 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

上述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总额 5000 万元、期限 18 个月的黄金租赁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偿还,公司

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在泰安市工商银行财源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

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

担保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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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工行

财源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

济南洪楼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

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尚未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47 亿元(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 100%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

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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