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合资成立北京市美亚宏数有限责任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本人认真阅读了本
次会议所审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美亚宏数拟从事的大数据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高峰参与出资设立美亚宏
数,使管理者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高管理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与使
命感,促使美亚宏数做大做强。本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经我们
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独立董事:廖明宏、卢永华、曲晓辉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