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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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二

次会议聘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聘任张武先生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2、公司聘任张武先生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张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

情况。

4、张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要求。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独立董事签署:

李新春 李正希

卫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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