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需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的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议案的相关资
料。现就有关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
2、关于公司《关于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资金管理部委托
借款人民币 1 亿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
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可以使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获得资金,及时偿还即将到期的借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刘蕾 毕文瀚 周斌
二 0 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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