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5 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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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开发风机物联网监控及

大数据采集系统硬件、软件、系统设计及工程安装调试项目,近日与深圳瑞谷电

子有限公司,签订《风机物联网监控及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开展技术合作。现将本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合同的风险提示

1、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合同章

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完成。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2) 由于协议执行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3) 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贡献尚不明确,提醒投资者注意风

险。

二、 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甲方):深圳瑞谷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NENG DU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 B 座 8B 室

履约能力分析:甲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甲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价:公司与中美合资深圳瑞谷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风机物联网

监控及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 1165 万元。

2、结算方式:工程费分三次付清:在合同签订之后一周内支付 555 万元,

后台服务器及显示屏设备 前支付 275 万元,调试验收后支付剩余 335 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甲乙双方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四、 该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意义:引入基于物联网融合技术地铁站通风智能监控系统,能够进

一步提升地铁站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节能效

果,提高地铁正常运行的安全系数,提高了公司通风系统产品智能化水平,有力

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 备查文件

《风机物联网监控及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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