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开发风机物联网监控及
大数据采集系统硬件、软件、系统设计及工程安装调试项目,近日与深圳瑞谷电
子有限公司,签订《风机物联网监控及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开展技术合作。现将本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合同的风险提示
1、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合同章
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完成。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2) 由于协议执行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3) 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贡献尚不明确,提醒投资者注意风
险。
二、 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甲方):深圳瑞谷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NENG DU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 B 座 8B 室
履约能力分析:甲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甲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价:公司与中美合资深圳瑞谷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风机物联网
监控及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 1165 万元。
2、结算方式:工程费分三次付清:在合同签订之后一周内支付 555 万元,
后台服务器及显示屏设备 前支付 275 万元,调试验收后支付剩余 335 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甲乙双方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四、 该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意义:引入基于物联网融合技术地铁站通风智能监控系统,能够进
一步提升地铁站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节能效
果,提高地铁正常运行的安全系数,提高了公司通风系统产品智能化水平,有力
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 备查文件
《风机物联网监控及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