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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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1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董事王明贤先生、独立董事王蕊女士、倪健先生以

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秀媛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总体规划,为充分体现公

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董

事会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具体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由“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英 文 全 称 由 “ ZIBO WANCHA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Shandong Sinobioway Biomedicine Co.,Ltd.”。

公司最终变更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顺利完成,公司向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等 20 名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8,207,586 股,购买其持有的未名生

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中:向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74,016,552 股、向王和平发行 47,503,028 股、向浙江金晖越商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5,339,374 股、向中南成长(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3,931,450 股、向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0,152,800 股、向陈孟林发行 11,515,886 股、向厦门京道联萃天和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0,796,142 股、向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发行 8,636,914 股、向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7,773,222 股、

向 高 校 科 技 产 业 化 促 进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5,757,942 股 、 向 张 晓 斌 发 行

4,498,392 股、向北京嘉运华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318,456 股、向福建华兴汇

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030,560 股、向厦门京道天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 3,796,642 股、向福建海峡文化创意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 3,598,714 股、向天津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

发行 3,220,848 股、向东莞市博源凯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878,970 股、向彭玉馨发行 2,878,970 股、向深圳市中南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 2,699,034 股、向黄高凌发行 863,690 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出具《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15]第 3-00058 号)。该等股份已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 281,528,000 股增加至 659,735,586 股,董事会同意将注册资

本由 281,528,000 元增加至 659,735,586 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

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组后的基本情况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2015 年 9 月 26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组后基本情况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为规范淄博万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1 第一条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第二十七条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2

第一款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 2015 年 9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组后基本情况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3

条款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淄博万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1 第一条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

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主持,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2 第七条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 2015 年 9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 2015 年 9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

户至本公司名下,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未名集

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重组后的未来整体发展工作需要,公司董事、

4

总经理王明贤先生、董事高宝林先生、董事张学民先生已于近期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职务。在综合考虑董事的专业方向、从业领域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股东提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补选潘爱华先生、杨晓敏女士、罗德顺先生为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孟祥燕女士担任公司审计

部部长职务(简历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的具体事项见同日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5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公司注册名称:淄博万昌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未名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 第四条 英 文 全 称 : ZIBO 英 文 全 称 : Shandong

WANCHANG SCIENCE & Sinobioway Biomedicine Co., Ltd.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第六条

281,528,000 元。 659,735,586 元。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3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 监、董事会秘书。

秘书。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659,735,586

4 第十九条 281,528,000 股,全部为普通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原则上不对外担保,特殊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确需对外担保的,必须经股东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大会审议通过。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5 第四十一条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6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董事人数少于 6 人时; 董事人数少于 5 人时;

6

第(一)项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零六

7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董事长 1 人。 人,副董事长 1 人。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第一百零七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8 条第(十)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事项和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

9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一条

选举产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第一百一十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10

三条 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第一百二十

11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四条第三款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

七条 程师、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和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 3 年,连聘

7

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 可以连任。

任。

第一百二十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13 八条第(六)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项 总工程师;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爱华,男 ,195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大学生物系,生物化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大学生物技术系副主任,北京大

学深圳校友会会长,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大未名集团董事长、未名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担任国家多个部门和

多个领域的顾问专家。从 1991 年开始担任“863”等国家重点和重大科技项目的

负责人,并多次荣获北京大学、国内及国际重大奖项。潘爱华先生未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未名集团、股东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

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杨晓敏,女,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国

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深圳科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北大未名集团市场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北大未名集团董事及总裁、未

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兼任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副理事长。杨晓

敏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未名集团、股东深圳三道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德顺,男,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文化活动中心主任,

1997 年进入北大未名集团,历任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

8

裁,现任北大未名集团监事会主席、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罗德

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未名集团、股东深圳三道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孟祥燕,女,1973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会统专业,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淄博市博山畜牧技术中心财务科会计、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主任,2015 年 9 月加入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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