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5-85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公司股
东刘江东先生签署了《借款协议》,为支持公司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刘江东先生拟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借款时间。
2.关联关系说明:刘江东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总裁,截止本公告
日,刘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918,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1%。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刘江东,男,中国国籍,1975 年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总裁。截止
本公告日,刘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918,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币种及金额:借款人民币 1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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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计算借款时间
4.借款安排: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期提取使用
5.借款利率:无息借款
6.还款安排:借款期限届满,公司将所借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系无息借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借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当
前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
2.本次借款系无息借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与刘江东先生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
2.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股东刘江东先
生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作为金路集团独立董事,我们
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借款协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
询问。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关于股东拟向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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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2.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
3.本次借款系无息借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刘江东先生签署的《借款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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