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凡谷”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5
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原预计公司 2015 年向关联方武汉正
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为 1200 万元。现根据关联方武
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最新预测,由于其市场需求的变化,预计公司
2015 年向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为 3000 万元,即超过原预计金额 1800
万元,公司需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武汉凡谷已经向本人提
交了关于前述交易的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武汉
凡谷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武汉凡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时,关
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黄本雄、张敦力、李光胜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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