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核查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834 号
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
专项核查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 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1-4
司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
事项消除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 事 务 所 及注册会计师执 业 资 质 证 明
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
专项核查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834号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15年4月24日,我们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人人乐集团)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397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中的保留意见为:除《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述的资产安全管控缺陷外,人
人乐集团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规定于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
参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管理部《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
修订)》的要求,我们对人人乐集团与内部控制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重大影响是否已消除或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进行专项核查,现将
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引致内部控制保留意见的事项
人人乐集团于2015年1月发现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
限公司迁安购物广场财务经理胡某侵占公司财产事件,造成公
司财产损失金额3,490.11万元。根据人人乐集团内部控制缺陷的
认定标准,该事项构成资产安全控制的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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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计划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人人乐集团针对上述缺陷确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2015年4月24
日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中公告:取消独立核算门店网银资金支出权限,全部收回
分公司管理;取消非独立核算门店的银行账户;所有营业收入
归集至唯一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允许将款项存入其他银行账户;
组织对财务人员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及资金管理制度的培训;
加强财务审计稽核,提高财务审计频率。经我们核查,整改措
施的完成情况是:
1、 强化了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营业收入款实行集团高度集中。
人人乐集团目前分三种情况集中管控营收款:(1)在中国
银行资金管理平台开立以子公司为开户人的子账户,此类
账户每天实行零余额管理,收到的营收款每天自动归集到
集团总账户;(2)集团在各区域开立以集团为开户人的营
收款账户;(3)各区域公司在区域开立以区域公司为开户
人的营收款账户。第(2)(3)种情况实行账户余额限额
管理,超过限额部分定期转入集团指定账户。各区域营业
款上缴管理已严格依据集团上述规定进行管理。人人乐集
团将根据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与区域公司所在地中国银行沟
通情况将上述第(2)(3)种开户情况陆续转至中国银行
资金管理平台统一操作执行。
2、 对资金支付实现区域分公司和集团集中管理,取消了门店
的支付权限。
人人乐集团含实体经营门店子公司共有36家,其下属子公
司中有货款和费用支付权限的公司共计6家,包括深圳市人
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西安市
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天津 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长沙
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仅
有费用支付权限的公司共计4家,包括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
限公司、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九江市人人乐商业
有限公司、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其余子公司及分
公司除向集团公司转款外,无资金支付权限。
有货款和费用支付权限的子公司均为区域公司,人人乐集
团的资金支付权限已集中于区域公司和集团。
专项核查报告 第 2 页
3、 人人乐集团审计部已加强对各区域的公司财产和资金管理
的常态化审计。
截止本报告日,人人乐集团审计部已完成对公司7大区域资
金管理的内部审计,未发现其他资金安全事故。
4、董事会整改结论
2015 年 8 月 25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证监局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公司在下属迁安购物
广场资金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实施 了全公司的资金风险
专项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营
业收入款实行集团高度集中,对资金支付实行区域分公司
和集团集中管理,取消了门店的资金支付权限,对子公司
资金调拨实现系统预警;通过全面的资金风险专项清查,
全面梳理并检讨了流程制度等风控体系;公司审计部门同
时加强对公司 财产和资金管理的常态化审计;加强对出纳
及财务人员道德法律及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增强团队法制意识及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已完成整改,并
严格执行、持续规范。
三、 核查结论
经核实,截至本报告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迁安购物
广场财务经理胡某侵占公司财产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已计入相
应期间的财务报表;人人乐集团对资金安全方面的整改措施已
经实施完毕;未发现其他资金安全事故。我们认为,截至本报
告日,上述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所涉及资金安全管控缺
陷的重大影响已消除。
四、 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人人乐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为人人
乐《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使用,不应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核查报告作为人人乐集团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所需文件,随其他申报资料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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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宣宜辰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艳
中国上海 二 O 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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