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5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以书面及
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
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5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公司部分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
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
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及方式
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人
民币,一期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拟为非公开,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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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4年,可设置选择权。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
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债券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由相关方提供担保,如果需要提供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具体
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偿债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决议,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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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
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方式、发行数量/规模、实际总金额、
发行期限、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安排、发行上市场所、债券期限、发行价格、利
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时机、是否分期
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评级安排、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制
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
信息披露;其他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
(四)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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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五)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
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
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二、
第三项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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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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