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5-072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9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9 号君豪大饭店二楼会议中
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476,9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文胜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蒋华明出席本次会议,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胜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4,470,758 99.98 6,200 0.02 0 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经参与投票有效表决票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了《关于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杰、王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