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8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开市起停
牌,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告编号:2015-074)。
公司原计划于 2015 年 9 月 26 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请公司股
票复牌,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工作不能在原计划时间内全部完
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洲管道,证券代码:002443)
自 2015 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方已进行多次沟通、谈判,双方正在就本次购买资
产事项的部分细节内容进行磋商。同时,公司聘请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均已进场,对标的公司中科声相(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尽职调查,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
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
展公告,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
告》(2015 年 9 月 2 日、9 月 11 日、9 月 18 日,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7、
201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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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期复牌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涉及内容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部分细节问题需各方沟通达成一致。
鉴于此,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
议案的条件,不能按照原计划于 2015 年 9 月 26 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为做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
保本次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期限,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因
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三、后续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将加快标的公司中
科声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等工作进程,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11 月 25 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
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该事项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
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同时承诺自公司
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 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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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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