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24 10:02: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

23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对象及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独立董事:赵志军、赵虎林、李树盛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方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