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3 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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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10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

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获得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

业部的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公司本次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申请集团授信 15000 万元,期限 1 年。此授信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飞

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公司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前期可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授信

额度时,由公司承担不超过 10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 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金唐酒店 3198

法定代表人:曹忻军

注册资本:73828.45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25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04 月 25 日至 2017 年 04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研发、生产(国家密码

管理机构实行定点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09 日);技术开发;生产计

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

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41,950,927.85 1,769,760,816.17

负债总额 508,803,262.60 808,183,527.39

净资产 333,147,665.25 960,294,152.65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35,617,101.55 359,638,343.26

利润总额 83,496,962.43 33,121,632.41

净利润 71,230,455.27 27,060,098.30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飞

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综合授信事项并同意: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使

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承担不超过 10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

限 1 年。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授信利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提高

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仅对全资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云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包括本次累计担保金额为 4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18%,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7.6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

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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