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无线
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天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京天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为控制风
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
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6,553.55 万元,货币资金为 19,063.30 万元,
公司虽然未来可能会有重大投资安排,但因投资项目尚未确定或投资项目属分阶段
投入,因此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拟将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上述原则及授权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
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战略实施情况提前编制投资规划,安排好资
金调拨,从而不影响公司正常的投资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
亿叁仟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天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
别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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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水耀东 孙小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