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通过
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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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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