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5-036
债券代码:112173 债券简称:12南港债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接到
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通知,
正在研究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的方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京港,证券代码:002040)已于2015年7月
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于2015年8月1日、8
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9日、9月16日披露了《南
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024、025、031、032、033、035)。
目前,经确认,本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及相关方持有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的股权,并计划聘请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自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在此期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173,债券简称:12南港债)继续
交易,不做停牌处理。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
年10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
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重
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
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2
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
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
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资产重组的尽调工
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中介机构加快
工作,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筹划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及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
2、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