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会议资料,并根据相关规定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就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价格、调整募集资金规模事宜,审议通过了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的相
关议案。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发生的变化,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
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原则与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等内容进行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是基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的内容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
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
述调整事宜。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谢晓燕 周红梅 王勇
201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