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川润股份,股票代码:002272)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后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受经济环境影响,市场需求放缓,为实现公司经营转型,
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相关各方筹
划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桂林市思奇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8 月,长期致力于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
线通信传输设备的研发、生产、维修和工程应用,在移动通信、数字微波通信和
广播电视发射系统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实践经验。标的公司产品广泛应
用于国内外邮电通信、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领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
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建设微波通讯产业园。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为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枫
律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的各个事项进行了
反复磋商和沟通论证,对重组方案进行了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的原因
为促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等中介机构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协商,就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
但由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出现剧烈震荡,考虑到收购成本及收购风险等因素,合
作双方未能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基于此,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虽然传统产业需求大幅下降,2015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基本平稳,公司
新增订单 4.2 亿元,同比下降 7.03%,其中风电产品新增订单同比增长 40.38%,
成台锅炉新增订单同比下降 34.04%。
(三)对未来经营工作的安排
1、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公司重大风险的管理职
能,增强经营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2、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调整业务结构,压缩亏损的容器业务,减员增效;
通过出售、出租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降低库存,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继续加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的产品技术开发投入,提升国际业务占比;
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四、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召开投资者说
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申请股票复牌。
由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
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