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旧”改造会计处理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三旧”改造会计处理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三旧”改造实际实施情况的变化,对相关会计处理政策
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唐国庆
朱依谆
杨 标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