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股票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75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华制药”)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
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以通讯和现场结合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春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保和堂(陇西)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关于投资保和堂(陇西)药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关于子公司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以中成药为主”的发展战略,积极布局中药产业,盘活利用现
有资源,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进行分立,分立方案为:
一、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分立为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存续公
司,以下简称“亳州康普”)和保和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派生新设公司,
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亳州保和堂”);
二、分立前,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360 万元人民币,
土地 189,820 平方米(约 284.73 亩)。分立后,亳州康普注册资本为 15,260 万元,
亳州保和堂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亳州康普占有土地约
109,820 平方米(约 164.73 亩),亳州保和堂占有土地约 80,000 平方米(约 120 亩,
该土地上有建筑物,具体按国土部门认定的红线和地块面积为准)。除 120 亩土
地和土地上建筑物外,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现有资产和负债,以及原有经
营资质等,均由存续后的亳州康普享有和承担。
三、同意公司后续购买亳州保和堂少数股东股权,使亳州保和堂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后,以此为投资平台,与单洋及其合作伙伴共同增资设立新公司。
四、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关于投资保和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关于投资保和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