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6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以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
资金的方式购买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51%以上的股权,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港股份、股票代码:002077)
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最晚将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
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证券恢
复交易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
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停牌期间将聘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拟
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财务顾问。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评估等
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表;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