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浙江申
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是在双方自愿、平
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策略,有利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
金、弥补经营亏损,降低财务风险。股权转让价格在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232 号】基础上,双方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全波、何
建东在董事会上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其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委外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独立董事 邵少敏 傅继军 杨旺翔
2015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