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来源:深交所 2015-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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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刚玻璃

股票代码:3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祥和路嘉信城市花园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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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刚玻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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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罗伟广

上市公司、公司、 金刚玻璃 指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15号》 指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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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罗伟广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罗伟广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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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

新兴产业项目资源,希望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成为战略投资者,可以为上市公司引

入优质资产,从而使上市公司加快实现战略转型,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金刚玻璃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买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金刚玻璃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刚玻璃股份21,287,100股,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

9.8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拉萨市金刚玻璃

47,442,000 21.96 26,154,900 12.10

实业有限公司

罗伟广 0 0 21,287,100 9.86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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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方: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罗伟广

2、股份转让标的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为拉萨金刚所持有的金刚玻璃21,287,100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及其项下一切权益。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20.8元/股,罗伟广受让标的股份

转让的总价款为442,771,680元。

股份受让方应在股份转让方按本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计算机构

办妥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后30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银行

账户。

4、协议签订日期

2015年9月17日

5、生效时间

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

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金刚玻璃股份的

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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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金刚玻璃 董秘办

2、联系电话:0754-82514288

3、联系人:林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罗伟广

日期: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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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叠金工业区

股票简称 金刚玻璃 股票代码 3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伟广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0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0%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后持股数量:21,287,1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9.86%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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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罗伟广

日期: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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