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4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发出,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
志强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谭洪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周蕴瑾女士、凌蔚女士、曾云莎女士因实际控制人变
更,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由于三位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
增补王仁果先生、王可澄先生、黄顺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
经投票表决:王仁果: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王可澄:赞同 7 人,
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黄顺来: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所作的《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后需对《公司章程》(2014 年
6 月版)进行修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章程的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公司注册资本为 384,840 ,513 元人 公司注册资本为 431,021,374 元人民币。
六 民币。
条
第 公司股份总数为 384,840,513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1,021,374 股,均为普
十 均为普通股。 通股。
九
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第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七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十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八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条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
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七
公司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一)关联股东或其它股东提出回避申
十
为: 请;
九
(一)关联股东或其它股东提出 (二)关联股东不得参与审议有关关联
条
回避申请; 交易事项;
(二)关联股东不得参与审议和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
列席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 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 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表
东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决。
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
东按本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表
决。
第 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应于召开的 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应于召开的 5 日前
一 五日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会 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
百 议通知。 通知,若全体董事协商一致,通知时间
一 可少于董事会召开前 5 日。
十
八
条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
详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5—046)。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王仁果,男,1972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南充罐头厂销售科主管,南充华港亚有
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广安宏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充市商业银行董事、
监事。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王可澄,男,1963 年 9 月出生,本科。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主任,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在南充财贸学校任教,曾任重庆
国投证券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公司重庆投行部总经理,平安证券投资银行西南部
总经理,上海望春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四川省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海特集团副总裁,西安金源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嘉美东方教育咨询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黄顺来,男,1964 年 7 月出生,硕士,香港注册执业会计师、香港注册税务
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及威尔
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香港税务学会资深会员。现任黄顺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人,高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编号 263)独立非执行董事,达州市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国际狮子总会中国港澳 303 区香港笔架山狮子会理事,香港湾仔中西区
工商联董事,香港会计师公会会计师大使。曾任周坚如会计师行核数员,吴允豪会
计师行高级核数员,梁卓伟会计师事务所核数经理,南充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