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
件的要求,审议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在审阅和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简历等
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
二、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也
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材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
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
责的要求,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越、谭洪涛、刘志强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