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1 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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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7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0.500000 元现金,送红股 2 股,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根据国税发[1997]198 号文件、

国税函[1998]289 号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其中使用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 239,066,000 股不作为

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部分实际转增比例为每 10 股转增 2.988325 股,

另外使用 2010 年公司增资扩股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 160,934,000 股视为送红

股,需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部分送股比例为每 10 股送

2.011675 股),按照上述分红方案,本公司分红扣税情况如下:[扣税后, A 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048832 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

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税率按 10%计征);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0.5 元,

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

[ 注: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2335 元(实

际应补缴税率 20%);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1168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10%);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800,000,000 股 , 转 增 、 送 股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36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9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送(转)股于2015年9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9月2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0 曹世如

2 01*****432 曹曾俊

五、本次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9 月 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本次转增股本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369,761,100 46.22% 258,832,770 628,593,870 46.22%

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

持股

3、其他内资

持股

其中:境内

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

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

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

持股

5、高管股份 369,761,100 46.22% 258,832,770 628,593,870 46.22%

二、无限售

430,238,900 53.78% 301,167,230 731,406,130 53.78%

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

430,238,900 53.78% 301,167,230 731,406,130 53.78%

通股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

800,000,000 100% 560,000,000 1,360,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6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半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86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 7 号

咨询联系人:罗小玲 张静

咨询电话:028-87825762

传真电话:028-8782553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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