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15-04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国
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6号)
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8,495,000股,发行价格为4.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9,309,1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27,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22,309,100元于2015年5月26日划入公司在招商银行上
海分行开立的账号为02190002041080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再扣除律师费、验
资 费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518,49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19,790,60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
于2015年5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98号《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港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于2015年6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6月10日予以公告。
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
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15年9月15日,
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19,790,605元和孳生利息
人民币435,361.47元)共计人民币1,720,225,966.47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经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
支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作销户处理。截至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至此,公司与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