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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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等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0 证券简称:海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收到公

司股东钱振宇(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高管)、钱燕韵(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和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

的信心,2015年9月14-16日,钱振宇、钱燕韵和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财通证券资管通鼎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通鼎16号资管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振宇及一致行动人钱燕韵承诺计划于公司

股票复牌后(2015年7月13日)、2015年12月31日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

共同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数合计不低于145万股。增持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

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本人自筹取得。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天翼先生,董事贡健先生,监事陈敏刚、李国建、

李国兴先生分别承诺计划于公司股票复牌(2015年7月13日)后、2015年12月31日

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数合计不低于6

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32)。

二、增持方案

1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等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1、增持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所募集的人民币3,500万元,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通资管”)管理,并由财通资管成立 “通鼎16号资管计划”。该资管计划主要

投资于海达股份的股票、现金及等价物等。

2、通鼎16号资管计划的出资情况

姓 名 职 务 出资金额(元)

董事长、总经理

钱振宇 15,000,000.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钱燕韵 (一致行动人) 15,000,000.00

吴天翼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00

贡 健 董事 1,000,000.00

李国兴 监事 1,000,000.00

陈敏刚 监事 1,000,000.00

李国建 监事 1,000,000.00

合计 35,000,000.00

3、资金来源

上述所有人员认购通鼎16号资管计划的出资来源均为其各自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9月14-16日期间,公司股东钱振宇、钱燕韵和部份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通过通鼎16号资管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703,339股,买入金额总计

30,238,904元,占海达股份总股本的1.26%。

本次实际增持符合增持计划的承诺。

四、后续增持计划

2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等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条件下,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排除在适当时机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和部份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

5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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