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6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8 月 28 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瑞
和股份”)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 )
签署《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之承销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及主承销商。
日前,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
申请予以受理。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
知书》(详细情况见公司公告:2015-067《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瑞和股份与东兴证券签署的协议,
IPO 募投未完成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将由东兴证券履行相关保荐义
务。东兴证券指派王会然、彭丹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
简历附后),履行对公司的保荐职责,保荐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止。
鉴于以上情况,2015 年 9 月 16 日,瑞和股份与原 IPO 上市保荐机构太平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双方于 2010 年 9 月签署《关于深圳
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保
荐协议》,原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截止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王会然,女,法律硕士,注册保荐代表人、律师。现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了朗科科技 IPO、瑞凌股份 IPO、英飞拓
IPO、爱康科技 IPO、富安娜 IPO、安妮股份 IPO、欧菲光(002456)非公开发行、
诺普信 IPO 及非公开发行等项目的保荐工作事宜。
彭丹,男,经济学硕士,注册保荐代表人。 现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总部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了王子新材、金轮股份、兴森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云铝股份、兴蓉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青松建化配股项
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