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 2015-03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以电话、
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
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对象自愿延长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期暨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山东东方海
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德玖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春生先生、李北铎先生和
车志远先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10,000 万股(含 10,000 万股),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支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自愿延长所认
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由 36 个月至 60 个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对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做相应调整,关联董
事车轼、李存明、于深基、赵玉山回避表决,议案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方案:
(七)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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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计算。
调整后方案:
(七)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60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车轼、李存明、于深基、赵玉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
协议书(一)的议案》
公司拟向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拟定了与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书(一)》。
关联董事车轼、李存明、于深基、赵玉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书(一)》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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