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7 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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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7月27

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1,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1.2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7.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81,7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9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9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9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

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9月24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8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00*****090 邓喜军

3 00*****774 张玉春

4 00*****409 王永洁

5 00*****460 王春钢

6 01*****043 谭建勋

7 00*****472 李振忠

8 00*****114 龚海涛

9 01*****763 马福君

10 01*****180 刘 滨

11 01*****035 郭海峰

12 01*****345 成 芳

13 00*****333 陈 博

14 01*****013 钟奉金

15 01*****760 谷万新

16 01*****019 初铭志

17 01*****124 于传福

18 01*****083 聂桂芳

19 01*****417 王晓徐

20 01*****715 王立新

21 00*****483 张志伟

22 01*****506 吴维龙

23 00*****750 龙 雨

24 01*****422 张希斌

25 01*****900 王 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5年9月16日至登记日:2015年9月2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2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公积金转股 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5,099,021 23.72% 66,569,315 66,569,315 161,668,336 23.72%

3、其他内资持股 95,099,021 23.72% 66,569,315 66,569,315 161,668,336 23.72%

境内自然人持股 95,099,021 23.72% 66,569,315 66,569,315 161,668,336 23.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900,979 76.28% 214,130,685 214,130,685 520,031,664 76.28%

1、人民币普通股 305,900,979 76.28% 214,130,685 214,130,685 520,031,664 76.28%

三、股份总数 401,000,000 100.00% 280,700,000 280,700,000 681,7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81,7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274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咨询联系人:张俊辉

咨询电话:0451-84367021

传真电话:0451-84367022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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