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5-78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 2015
年 9 月 6 日,收到公司股东刘江东先生(刘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
《关于提议召开 2015 年度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通
知》等书面文件,请求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
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应到董事8
名,实到7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
公司董事、总裁杨寿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2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独
立董事伍小泉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董事局同意推举独立董事伍小泉先生代为
履行董事长职权。
独立董事李余利、牟文表示:伍小泉先生不具备氯碱化工企业工作
背景,不熟悉氯碱化工行业,对其能否带领公司走出目前的经营困境持
保留意见。
独立董事伍小泉发表意见如下:同意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对其不具备
氯碱化工企业工作背景,不熟悉氯碱化工行业的意见,但鉴于公司目前
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保证公司董事局正
常运作,维护公司稳定,同意代理公司董事长职权。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代
为履行董事局秘书职权人选的议案》。
经公司代理董事长伍小泉先生提名,公司与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推举公司常务副总裁彭朗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局秘书职权。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刘
江东先生出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总裁杨寿军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公司代
理董事长伍小泉先生提名,公司与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刘江东先
生出任公司总裁。
四、以 0 票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否决了《关于刘江东先生
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与会全体董事反对理由是:目前公司董事勤勉尽责,正常履行
职责,鉴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应该保持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稳定,
同时独立董事表示,刘江东先生持股时间过短,从目前已获知的信息和
资料,尚无法判断其持股是短期财务投资,还是长期持有,股东的股权
结构不稳定。综上所述,公司全体董事反对刘江东先生提议召开公司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