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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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陈文胜先生、周帆先生、关宏星先

生、方真先生、吴录金先生、洪流先生、李世锋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履历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

况,没有被中国证券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拟聘

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应具备的

能力。

2、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

3、公司本次拟聘任方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推荐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方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文胜先生、周帆先生、关宏星先生、

方真先生、吴录金先生、洪流先生、李世锋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

意公司聘任方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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