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三鑫或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忠实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对中航三鑫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关
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中,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借款及相关股份质押行
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整体利益,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张佰恒、王成义、陈日华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