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5-07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
简称“《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
《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49,712,974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788,000,003.54 元。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78,120,274 股,截止 2015 年 6 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90,031.47 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及所有者权
益均会有所增加。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数量将较发行前有所增加,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大幅提高,所有者权益将明显增加。由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内的经济效
益及股东回报仍需通过现有主营业务及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来实现。
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内,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属会计年度净利润未
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回报将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前提
①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5 年 11 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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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为 549,712,97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88,000,003.54 元,不考虑扣除
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完成
时间仅为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②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05.4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49.15%,以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率为基础,假设 2015 年全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变动率为 50%的基础上,即预计 2015 年全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9,198.71 万元。
公司对 2015 年度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
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盈利情况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③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④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实际数量最终
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⑤在预测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现金
分红与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2015 年 6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 70,120,274 股,募集资金净额 397,319,159.53 元,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时考虑相关事项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股) 678,120,274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股) 549,712,974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股) 1,227,833,248
本次发行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145,923.70
权益(万元)(2014 年末)
本期现金分红金额(万元) 7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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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478,800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98.71
(假设的条件,见前述)
2015 年度
财务指标
未进行非公开发行 进行非公开发行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1% 4.38%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募集资金
到位当年未对股东回报实现增益,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的基础。
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度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募投项目中已经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同
时减少公司流动资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助于填补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趋于合理,强化了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
持续增长,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公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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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自 2010 年上市以来,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募集资金有效扩大人造
金刚石的产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的市场地位的同时,紧紧围绕
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实现在人造金刚石及其下游产业链条上的业
务延伸。在发展传统人造金刚石产品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微米钻石线、大单晶、
金刚石微粉、砂轮等人造金刚石制品的研发与市场拓展,极大地丰富了公司产品
结构,目前已形成了人造金刚石单晶、微米钻石线、大单晶、人造金刚石微粉、
砂轮等多种人造金刚石产品及其制品产业链条,开启了公司“点多、面广、线长”
的新格局。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进行产业布局,提高公司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的竞争力并进
一步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扩张,特别是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巩固公司在人造大单晶金刚石产品领域的竞争地位,扩大公司品牌的市场
影响力,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3、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未来三年
(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
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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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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