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及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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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及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我们认为是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

金用途的调整及可行性分析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及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鄢国祥_____________ 王寿群_____________ 钟卫_____________

2015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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