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5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9 月 15 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
工程”)的通知,华电工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
增持了公司 550,180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9 月 15 日,华电工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平均 9.85 元/股的价格,增持了公司 550,1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5%。
本次增持前,华电工程持有公司股份 728,570,1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3.08%。本次增持后,华电工程持有公司的股份 729,120,3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13%。
二、累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所持 增持后所持股份
本次增持股数 成交均价 本次增持股份占
序号 增持日期 股份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股) (%)
1 2015 年 8 月 26 日 500,000 11.57 728,570,176 0.04% 63.08%
2 2015 年 9 月 15 日 550,180 9.85 729,120,356 0.05% 63.13%
合计: 1,050,180 -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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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以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华电工程将继续实
施《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5-041)所披露的稳定股价措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华电工程承诺,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电工程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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