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家纺 公告编号:2015-030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中路 528 号茉莉花国际酒店 15 楼
茉莉厅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李强、
孙菁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65,929,117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69.2695%。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所持股份
总数 465,819,6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69.253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共计持
有公司 109,44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姜天武先生、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李军先生、张爱纯女士、涂云华
女士、伍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共荣先生、屈茂辉先生、曾
江洪先生、陈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共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
上 11 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姜天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12 选举李建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13 选举李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14 选举李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15 选举张爱纯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16 选举涂云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17 选举伍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陈共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22 选举屈茂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23 选举曾江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1.24 选举陈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二)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何晓霞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
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
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股份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15-2017 年)》
表决结果:同意 465,929,117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43,9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强、孙菁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