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5-068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5 日(周二)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4 日—201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2061 号新保辉大厦 17 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强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数 360,074,994 股,占
公司总股本 80,355 万股的 44.81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29,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83%;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代表股份合计 360,704,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355 万股的 44.8889%;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代表股份合计 1,367,075 股,占总股本 80,355
万股的 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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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朱强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
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该议案 360,684,994 票赞成(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6%);16,900 票反
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47%);
2,600 票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7%)。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
360,687,594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953%);16,900 票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47%); 0 票弃权。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1,350,17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38%;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2%;弃权票 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5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
议案 123,497,575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9842%);16,900 票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37%);2,600 票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1%)。关联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1,347,57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36%;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2%;弃权票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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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韦佩、文梁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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