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5-02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18,071,3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4.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1、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9 人,公司独立董事吴秋声、王超群、杜铭华、张
正堂、张翼、陈晋蓉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李建文、张宏中、吕传田、李旭光、
吴克斌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毛永红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吴有增先生为公司董事 1,918,021,208 99.99 是
1.02 选举唐军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1,918,021,208 99.99 是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管晋宏、徐德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