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5-071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4:3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刘迪董事长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0,036,6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67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8,10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3840%;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29,6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292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10,036,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
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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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9,372,69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08,107,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46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7,443,00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391%;
李金宝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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