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8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9 月 14 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以
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业务合
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内容详见
2015 年 9 月 1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