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本保荐机
构” )作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
份”、“公司”)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凤形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9 号)核
准,凤形股份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8.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82.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44.0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
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5)第 2729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文号
年产 5 万吨研磨介质(球、
1 222,665,500.00 116,213,500.00 宁开发项[2014]39号
段)生产建设项目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1,226,500.00 31,226,500.00 发改审批[2011]129号
合 计 253,892,000.00 147,440,0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25,389.2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
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
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2,566,449.6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置换金额
年产 5 万吨研磨介质
1 116,213,500.00 7,469,284.50 7,469,284.50
(球、段)生产建设项目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1,226,500.00 15,097,165.19 15,097,165.19
合 计 147,440,000.00 22,566,449.69 22,566,449.69
四、本次置换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凤形股份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3115 号”《关于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凤形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凤形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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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淼 张严冰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