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5-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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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5-04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11 日—2015 年 10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12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11 日 15:00—2015 年 10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好利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 9-19 号好利来综合楼六楼会

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二)

9、会议主持人:黄舒婷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变更募

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六:08:30~11:30,13:0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 9-19 号好利来综合楼六楼董事会

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好利来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5 年 10 月 10 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 9-19 号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009

联系人:林琼、胡传盛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

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9

2、投票简称:好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09:30—11:30

和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好利来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100.00

议案 1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

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

次申报为准。

B、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好利来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

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

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

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

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

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琼、胡传盛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 9-19 号好利来综合楼六楼董事会办

公室

好利来

邮政编码:361009

六、备查文件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5 日

好利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

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事项:

对议案行使何种表

决权的具体指示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意见,以及未投的表决意见均视为“弃

好利来

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好利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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