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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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71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11 云维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接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通知,煤化集团于2015

年9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继2015年7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后(详见本公司2015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59号),煤化集团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于2015

年9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本次增持占公

司总股本的0.05%,买入均价为4.74元。

截止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1,708,950股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本次增持后,煤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2,008,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5% 。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稳定公司股价,煤化集团拟根据自身资金

及二级市场情况,在公司201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之

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

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本次增持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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