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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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82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当年的财务指标变化情况与风险提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可实现公司建

材业务板块的战略延伸,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

能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有利于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公司股本数量将较发行前有所增加,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大幅提高,所有者权益将明显增加。由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内,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属会计年度净利润未实现相

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股) 82,548.31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股) 32,327.59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上限(股) 114,875.90

本次发行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48.99

(万元)(2015 年期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万元) 150,000.00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091.58

2014 年度分红(万元) -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估值) -3,700.00

本次发行后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150,548.99

权益(万元)

2015 年度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17 -0.0448 -0.0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76 -54.02 -4.78

关于上述测算的重要假设条件或假设前提说明如下:

(1)公司对 2015 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与股票数量按照拟发行股票数量的上

限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实际募集金额与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

为准。

(4)假设非公开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假设影响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

除募集资金、现金分红与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详细讨论、科

学论证,能够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延伸,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由

于募集资金使用后的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

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公司在现有业务未出现增长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低辐射节能玻璃

生产线项目,可以优化和升级公司现有建材业务板块,通过铝型材配套下游低辐

射节能玻璃项目,还可实现建材板块上下游产业链的有机结合,增加建材业务板

块收益点,增强收益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增加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

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此外,受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产业政策

风险、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项目实施风险、管理风险等仍可能对生产经营

成果产生较大影响,故此不排除公司 2015 年实际经营成果低于财务预算目标的

可能性,并导致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形。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请投资者在选择投

资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

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通过施工建设、市

场营销、技术研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多层面的措施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实现预期收益。

1、项目施工建设的保障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将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供应商、施工单

位、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保证项目推进按正常计划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

将成立由公司、南充华塑建材主要领导及核心技术人员等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

组,指导、支持和监督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和低辐射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建

设。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由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建

设最新进度、遇到的困难及近期建设计划等,并及时通报保荐机构。

2、项目市场营销的保障措施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市场培育,公司的塑料建材和塑料门窗制品得到了市

场的认可,在四川省乃至西南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体

系,拥有较为稳定的销售渠道。

本次募投项目的最终产品:建筑铝型材和低辐射节能玻璃同属建材类产品,

丰富了公司建材板块的产品种类,延伸了公司建材业务的产业链,通过已有的建

材市场营销网络及销售渠道,公司能够较为迅速的开拓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渠道,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技术研发的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体南充华塑建材设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完善的机构设置及

丰富的研发经验,目前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实质审查生效的发明专利 1 项,

近中期(3-5 年)研发计划 8 项。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企业技术中心将利用在建材领域的研发创新经验,在

设备供应单位的支持服务下,加强学习培训,深入研究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和

低辐射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先进工艺技术。加大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平台建设,

进一步激发研发活力,通过持续不断地创新,强化企业在生产工艺先进性方面的

优势,丰富企业的产品线,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保障措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遵照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

定的专项账户中;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将严格履行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并

建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5、投资利润分配的保障措施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他有关规定和

要求,公司多次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通过修订,进一步

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明确了公司董事会实施现金分红需综合考虑的因

素及区分的不同情况,同时为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时增加网络投票方式。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

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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