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80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
过 45,000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323,275,860 股(含本数)。
2、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作出
调整,减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入金额均保持不变。
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20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根据资本市场情
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作出调整,减去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入金额均保持不变。募集资金总
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20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现在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去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减少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8,8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 120,748 100,000
低辐射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60,519 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8,800
总计 208,8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解决。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建
设铝型材生产线项目 100,000 万元,剩余约 50,000 万元用于建设低辐射节能玻璃
生产线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 120,748 100,000
低辐射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60,519 约 50,000
总计 约 15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解决。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发行数量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5,000 万股。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
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
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3,275,860 股(含本数)。如果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
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
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